關於此勞方造成的困擾

有天發現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不見了

嫌疑最大,有個新進職員簡稱B
被監視錄影器拍到B有平時不該有的行為
拍下的影片甚至可當竊盜罪的證據了
結果B偷竊,隔天開始連續曠職兩天

老闆的意思,覺得B年紀小,
東西還回來就好,不想讓B留案底

但不報案,怕處理到最後,對資方權益有影響
且我覺得B已22歲,應該對自己行為負責
B家裡是開公司,因為嫌爸爸一天給600太少
才來應徵我們公司的職位,因為錢多很多
想個如果不報案,是否B又會再其他地方故犯

請問有懂方相關法約的,該怎麼處理嗎?


B 9/1號到職
9/6號~9/8號,中秋連休
9/11贓物不見
9/12~9/13 無故曠職
2014-09-14 14: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方 困擾
這種人就跟酒駕的葉少 有一就有二 不要等害到無數的無辜者才覺悟
但怕報警會報復阿
大支妹 wrote:
有天發現車上的行車紀...(恕刪)
反正就先照老闆的意思處理,
個人品德由其他家公司教育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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