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月中到某工業區機械廠上班,七月因為訂單沒很多所以沒有加班
到八月大月,我總共加班30個小時
6小時平日(兩個晚上)
24小時假日(三個禮拜六)
薪資 本薪:13500
考績津貼:7000
專技津貼:500
職場津貼3000 (24000)
免稅加班費3264
應發金額27264
扣勞健保等雜費實領:27264-806=26458
我是社會新鮮人,不懂這加班費的計算,感覺非常少,請問各為此加班費計算方式是正確的嗎?
這種事問貴公司人資最清楚
第二
我猜貴公司應該是這樣算的
24000/30=800,為一日薪資
800/8=100,為時薪
所以平日加班兩次3小時計算如下
100*1.33*2*2=532(平日兩小時內以1.33計)
100*1.66*1*2=332(平日超過兩小時以1.66計)
假日為兩倍薪水,但因周六不出勤也是有領800
所以三個周六就是800*3=2400
加起來就是3264囉~~
其實貴公司是有照勞基法走
只是月薪制在換算日薪及時薪有模糊空間
我想很多公司都是用月薪/30再算
只是有些公司要扣款是月薪/22
要發錢就變月薪/30了
以上提供你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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