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Google了一下他的背景資料,
曾在19年前(84年1月10日上午),
於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因為偵辦毒品案,
被販毒的黃上豐在檢察官宿舍當街開12槍,動了11次手術,
住院1年多才撿回一命!
想請教如果換作是版上各位大大偵辦此類危險案件,
請問各位會不會怕被開槍呢?
我承認我膽小,會怕,更怕連累家人!
要面對的都是凶神惡煞的罪犯!
為了那一點薪水,各位大大你敢嗎?
最近聽聞他於2014年07月17日積極指揮所屬林檢察官,
偵辦和股103年度他字第1179號瀆職案件,
不畏懼高層及地方派系壓力,
這種辦案精神,實在令人欽佩!

但也替他祈福,能夠平安、順利破案!
PS:這樣的發文應該沒有違反版規:政治立場、宗教信仰、並符合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