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問題

請問大家,8/1 請領失業補助,8/7 堆介的工作回覆,8/14 失業再認定。

因為找到其他工作,預計9/1上班,那還可以領8月份的失業補助嗎?
只要8/14去再認定就好了嗎?

感謝大家。

2014-08-13 11: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補助問題
放肆的精靈 wrote:
請問大家,8/1 請...(恕刪)


如果8/14認定有自己說已找到工作,應該不行領失業補助金了
但是有提早就業的獎勵金可以領

不過其實這樣算下來
以6個月期間
提早就業的薪水+獎勵金的錢還是會比失業補助金還多

放肆的精靈 wrote:
請問大家,8/1 請...(恕刪)

8/14就說還沒找到就好啦,重點是還沒上班

上班之後沒領到的補助還可以領一半,還不錯啦
感謝你的留言。


悲酥清風 wrote:
8/14就說還沒找到...(恕刪)
好的,我再想想的,謝謝你。

philosophy2468 wrote:
如果8/14認定有自...(恕刪)
勞保局官網是說再就業時,應於再就業之日起3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沒領完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另外還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以申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xgiZzqEztaE%3d
若還有問題可以到勞保局粉絲團詢問: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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