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班時間內打卡(指紋辨識機),但人事電腦上卻未顯示我的出勤紀錄,有請主管幫我調閱監視影像確實有打卡動作,但是依舊跟我說照公司規定未打卡要我請事假一小時的方式處理,這麼一來就扣除了我的全勤獎金與一小時的工資,我認為這是他們電腦連線或系統異常造成的。請問這是規定合理的嗎? 有無違法? 煩請各位解惑
自由のFeng wrote: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班時間內打卡(指紋辨識機),但人事電腦上卻未顯示我的出勤紀錄,有請主管幫我調閱監視影像確實有打卡動作,但是依舊跟我說照公司規定未打卡要我請事假一小時的方式處理,這麼一來就扣除了我的全勤獎金與一小時的工資,我認為這是他們電腦連線或系統異常造成的。請問這是規定合理的嗎? 有無違法? 煩請各位解惑...(恕刪) 法律好像沒有規定全勤獎金這種東西吧那就是照公司自己的規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