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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社會主義,北歐空屋一年可免費入住!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卻有另一套對策。例如荷蘭允許人們入住閑置超過一年的空屋,空屋業主也願意無償提供,因為要請走這些「不速之客」,還必須證明房屋閑置期未超過12個月。 瑞典政府為了遏制閑置房屋上升,不但加強租賃服務,甚至將無人居住的住房推倒。這聽來有點匪夷所思,但隨著政府因保障租賃房屋導致公共支出大增,不得不出此下策。在這些強制措施下,荷蘭和瑞典的房屋閑置率在歐盟當中落至最低,雙雙低於2%。 法國、義大利和英國也對閑置房屋業主推出處罰措施。50多年前,丹麥政府就開始對閑置6周以上房屋的業主進行罰款。法國的一些城市,房屋閑置第1年,業主須繳納房款10%的罰金,第2年12.5%,第3年15%,以此類推,每年加罰2.5百分點。 不僅於此,德國、英國、法國、義大利和丹麥也採取強力措施,整頓閑置房屋。在德國,業主必須重新規劃利用空屋,一些房屋閑置率超過10%的市鎮,未出租的住房還可能被政府推倒。 現今許多國家深受余屋過多之苦,大量空置住宅不但浪費社會資源,成為投機炒作哄抬房價的籌碼,甚至扭曲經濟結構。歐洲國家的作法,或許可以作為參考。
阿波羅新聞
2014-07-18 10:19 發佈

boosa wrote: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恕刪)


在台灣不可能
現代洋人社會文化本不同於現代華人社會文化
這種居住正義是不可能實施在表面名主但內部封建的臺灣啦
這要是在台灣實施
只會有一句話 : 一年後勒?

私產會被強制徵招發生在台灣,精彩可期

boosa wrote: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恕刪)


不可取的法案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雖然我也期望居住正義,但這種侵占的方式,不是正義.

boosa wrote: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恕刪)

很合理啊
房子蓋了不住就是炒房
否則你租給別人啊
還是你家全部分開住

這樣不僅合乎居住正義
更可以抑制投機炒房
有本事你去用腦用體力去賺錢

台灣政府不需要拆你的房
只要徵收空屋稅,逐年增加趴數
才能遏止這種不正常的養屋賺錢行為
增長見聞了,原來在那些國家房子是可以這樣搞。

那台灣那麼多人屯屋現象,如是搞下來...不知會怎麼樣?

boosa wrote: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恕刪)


台灣沒選舉這個制度了嗎?
boosa wrote:
歐洲國家處理余屋問題...(恕刪)


這個報導跟許多的新聞一樣,在不正確的資料裏夾了一些正確的

例如,“荷蘭允許人們入住閑置超過一年的空屋“是不正確的

http://www.dutchamsterdam.nl/911-amsterdam-squatting-banned

我也不是專家,但是你懂英文搜尋一下,可以看出這類新聞多少有些聳人聽聞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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