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ptt看到的有人國民年金欠繳一萬多塊現在被區公所要求於期限內到公所訪談內容是積欠保費繳納的情形請問這是啥對於沒工作的人來說~~是要怎繳總覺得這政策超怪那~~我欠四千多塊的~~~哇哩勒有沒有專業的講一下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繳的法源依據到底在哪...(恕刪) 就國民年金法啊!!感覺上好像在懲罰失業的!原本的立意是把沒有勞工保險的人納入我的國民保險年資大概在10個月.退休後可以領3600加上勞退和勞保年金.退休後只要政府不倒,應該可以好好的過---------------------我知道大大困難.等到收入穩定後,把它繳掉吧
國保的對象是人民跟政府政府會穩住國保不倒,除非刻意擺爛儲蓄的對象是人民跟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倒了,就是倒了主要在保障沒勞保的人可能是那些地下經濟的攤販、沒勞健保的業務員如果把繳納的人擴大,沒工作等同沒錢,沒錢何來繳國保當然 國保=勞保 但年資無法加進勞保加上一般人找工作,公司都會給勞保在無法加年資,勞保給的又比國保給的多無怪大部分人都不願繳納我想大概是這樣吧 >___<
3點問題讓我不想繳也不想領1.政府能保證我一定能活到65歲嗎?如果單身一直繳到64歲掛了不就全都白繳了2. 25歲時的物價能和65歲時的物價相等嗎?到最後會不會變成交了一顆便當,卻只領回半顆便當3. 65歲時中華民國在不在 或破產?退休金還是存在自己身上比較實在台幣不好用時才好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