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應徵上了家樂福14部門PT,7/8做到8/15,
我看來一些以前的文章像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70325&p=1
還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786581&p=1
裡面甚至還提到:如果說規定2點下班的話還要2點時去打卡 之後再留下來繼續做到3 4 點
那這1.2個小時算誰的?會有錢嗎?還是就白白被它們凹去了?
基本上對於多加班我沒話說,中元普渡麻,量販店總是會比較忙,但是這多做的一兩個小時至少也要
算錢吧?
小弟想請現在或者是最近有在家樂福打工的擔任PT或正職的大大們分享一下,好讓小弟我有心理準備,謝謝!
基本上就課長跟你說上到幾點
你就幾點上去打卡,打完卡就直接在樓上收拾東西下班走人不用再回自己的部門啦@@
可以故意拖個十幾分鐘
但沒什麼意義
當時做了兩個月沒碰過要你先打卡在留下來加班的
其實家樂福都有照勞基法走
還算可以
只是我應該不會再去買家樂福的麵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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