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公司,內有十名員工,其中有兩名,雖已做了五六年之久,但工作態度日益的誇張散漫。
導致其他員工同事,也有私下來抱怨,更有好幾次請假是當天下班才報告明天要請假,
根本毫無責任感可言,雖有口頭向他們警告,以及說過要給他一個月的觀察期希望他們能改善態度。
但是他們根本無視,所以想要資遣這兩名員工,但礙於他們也沒出過什麼大紕漏,加上勞工法好像有規定
不能任意資遣員工...等等的繁雜法條。
所以小弟想在板上 懇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給予小弟一些寶貴的意見及經驗!(因為家父也為了這件事情一直很不開心)
先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