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面試了一位有兩年業務助理工作經驗的人,
也說明了工作內容,他們公司算操,責任制沒加班費,業助最晚七點前下班,待遇也不會太差!
他給這位新應徵的業助底薪28000,並說明滿三個月若對方覺得工作可以勝任,再加2000,
另外公司還有額外年中獎金(約1-2個月)每年七月底發放,年終獎金(3-6個月)農曆年前發放,
以上獎金都依考核做發放,未滿一年依比例!
滿一年以上,表現好,底薪可以再加3000元! 變33000!
對方也說好,願意來試試看!
上星期五還跟這位應徵者再次確認今天報到要準備哪些東西,對方說好!他知道了!
我朋友還特地為新來人員交代先將分機,公司電子信箱設定好! 連名片都先請人準備印了!
還請人事將勞健保加保資料都準備好!
結果應徵者在星期天晚上12點40分,應該說是星期一凌晨40分!
發一通簡訊說,考慮很久,怕不能勝任,所以不來了! 謝謝貴公司給我面試機會!
我朋友一早看到簡訊,臉都歪了!
請問現在七年級尾的年輕人這樣的求職態度是常態嗎?!
真有事不能提早講嘛?!
大家都抱怨22K,但我朋友說他公司不是22K,但找不到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