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著作權法令

公司 拿一本小冊子 (為翻譯書) 要員工擅打 成電子檔

但是 書上有作者 翻譯者 與 出版社

雖然公司說 這是沒有版權問題不違法

請問 如果協助公司翻打成電子檔案 印成書

是否有違反法律 ?? 繕打的人是否也需要負法律責任??

希望有懂這方面的專家能 解惑 感激!!
2014-05-29 15: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著作權法令
書的來源是公司買的嗎?
如果是,公司只是將書轉成電子檔備存,且不散播、營利,那算是合理的使用範圍內。

可以參考一些像原版音樂光碟備份的案例。轉成電子檔,只是為了方便能在電子裝置上閱讀吧。
書本是由總公司購買 現在已經總公司沒有在印刷了 ,

目前由分公司-台灣 想要自己排版 重新印製 , 不過 因為書本上載明瞭 出版商等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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