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待業了快兩個月
在五月中後期終於開始陸陸續續的面試
在A公司第一次面試後收到了下周會通知的訊息
然後再下周一的時候收到B公司的面試通知
去了之後也是得到了等候通知的回覆
隔兩天後B公司發了錄取通知書來
但是隔天收到了A公司的二次面試通知
所以我跟B公司延後了一周報到 為了去A公司的面試&等通知
然後就收到了B公司的報到同意書 說是先讓我寫延後報到回簽這樣
可是因為比較想要去A公司 但是又怕落選...
所以想上來問一下有經驗的大大們
報到同意書這個是否代表簽了就一定要去報到?
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才好?
先感謝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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