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低底薪的惡性循環,首先最需要做的,是先大幅提高勞基法加班費乘數

目前低底薪(基本工資)的現況是
大部分老闆如果以成本做為考量
加班付出的成本遠小於再多請人
導致寧可讓加班是常態
也不願多請人
而且加班乘數是以底薪做基準
拼命壓低底薪成為節省成本的方式
最後就出現
明明營運很好缺工缺很大
卻寧可加班加到飽
也不願提升一點基層的工資來多招些人
如果大幅提升加班乘數如從1.3變2倍
這樣才能讓明明營運很好的公司
在成本的考量下
願意提高基層薪資多招些人
而不是明明營運很好
加班加到飽
死也不願意提高基層薪資多招些人
不能認為加班加到飽是因該的常態
長久下來身體一定會搞壞
最後也是成為健保的負擔
2014-05-12 18:28 發佈

zxctw wrote:
目前低底薪(基本工資...(恕刪)


這樣企業會喊吃不消要倒閉了

然後喊要搬到國外

然後我們的政府就軟了
需要加班就代表營運很好
提高加班費是先拔肥鵝的毛
這一定比分區調整基本工資更合理
zxctw wrote:目前低底薪(基本工資)的現況是
大部分老

應該是落實勞基法吧
你不知道一堆人是加班加免錢 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嗎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應該是落實勞基法吧你...(恕刪)

這兩者並不衝突
可以一起實施
嚴格取締責任制又提高加班費
zxctw wrote:
這兩者並不衝突可以一...(恕刪)


笑笑就好

這樣企業更有理由壓低底薪

因為加班費太貴

我覺得應該改成加班費用全薪來算

fnf2000 wrote:
笑笑就好這樣企業更有..我覺得應該改成加班費用全薪來算.(恕刪)


這樣也很好
我想勞基法應該更明確規範實拿的全薪
或者加班費不能用底薪來算
不論勞基法怎樣改

南部的企業主不鳥就是不鳥
你不是都說了~
拼命壓低底薪成為節省成本
那鬼島企業為了你的“大幅提升加班乘數如從1.3變2倍”
就再調低底薪阿...有用嗎?

最應該解決的應該是要廢除“責任制”吧?
多少人加班 連加班費都沒有的?

鬼島企業是很厲害的
調高一個人薪水就叫一個人扛兩個人的事情(節省人力成本)
調高加班費就變成責任制(表面上薪水多一點 換算下來根本不夠塞牙縫)
真要給加班費較逼產線產量最大化 讓你加完班回家只會想睡覺
什麼生活品質 沒這回事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應該是落實勞基法吧
你不知道一堆人是加班加免錢 上班打卡制 下班責任制嗎

沒錯,這才是重點。

加班1.3倍,一堆人都吃不到了。
2倍? 沒有落實勞基法,130倍也沒用...

所以,導正/落實雇主守法的觀念/行為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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