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領日薪.每月都有約二十多天的上班.每月保險老闆都從薪水中扣1800元.今天中午以我損壞公司物品為由.叫我滾回家.等公司調查.調查出我是清白的.就讓我回去工作.這工作沒了.我沒辦法生活.我向老闆討{非自願離職證明}.老闆不給.也不給我認和資遣費.這個月的工資也沒給我.我的問題如下
1.我工作從2012-1220144/28.都是領日薪
每個月工作天數都有20天以上.每個月有參加工會保險.被強制扣1800元.這樣我的遣散費可領多少?
2.以我工作年資來說.預告工資可請領多少.?我是日薪制.無任何跟老闆有書面契約
3.公司在無證據情況下.就叫我回家吃自己.不支薪.等待事件查明.有無造成違法?若有!依法須罰款多少亦或是有其他罰則??
感謝解答!!謝謝
liataj49027 wrote:
我是領日薪.每月都有...(恕刪)
您好!我最近也碰到公司出狀況,也在進行調解相關的程序。
剛好也需要查一些資料,就您的問題,以目前的經驗分享您參考:
1. 於工會加保”似乎並不存在”勞保相關的任何效力(包括職災、勞退金、非自願離職申請之失業補助…等等),詳情可去電勞動局詢問。
2.勞基法規定,任職滿三個月應有10天的非自願離職預告期工資(一般會計計算是以每個月30天來算,包括2月,這樣,全年度就是以360天計算),
去年12月1日到月底,小計30天
今年1、2、3月份+4月28天+預告10天,小計128
合計您的任職”期間”為158天(確實超過三個月的門檻)
此處的期間指的是你到職期間,而非只計算實際上班天數,但因您的狀況是以日計薪,這個,可能要問一下勞動局有沒有提供這類的算法依據了。
3.資遣費以年計,滿1年應有0.5個月,若以任職期間按比例來算的話,應有:
您的平均月薪資*0.5個月/360天*158天任職天數
4.與僱主無任何契約,可以提供打卡記錄、領薪證明(轉帳帳戶明細、薪水條…等等),證明您確實曾任職此公司。
5.薪資不應有任何理由積欠,這一點,是確定的。
6.老闆依據損壞公司物品為由,請您暫停工作待查明事實,一般應該是需要已經證明事實後才能這樣做的。這一點,您同樣可去電勞動局詢問,包括是否違法,而您又能保留哪些權利。
盡快向勞動局相關單位詢問,是最好的方式,以免您的權益受損,祝您盡早完滿解決問題!
日薪、時薪工人,月收入不必有基本工資?
──有關「全職工作者」的基本工資問題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8750
是繳到哪???可以查嗎??我問老闆.老闆說大家都繳一樣.之前還繳1700NTD
最近聽說漲了健保費.所以老闆要收1800NTD.
我猜想這1800.應該有包括勞退新制的6%吧??只是老闆算在我們頭上
比我晚進去的同事們.要繳2700元.問老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我記的好像是保{台南是冷凍空調}公會
不知這要怎麼查詢我的保險狀況??感謝回應!!
liataj49027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我每個...(恕刪)
1.您可要求僱主提供保險證明(1800繳去哪了?),或自行向勞動局提出申訴,由該單位派員到公司稽查,公司到底把員工的錢繳去哪了…
2.法規要求僱主必須為員工提繳勞退金6%,而不能轉嫁於員工,從薪資扣除;至於工會/公會,皆不具與勞保相關效力的前提下,公司用各種理由不幫員工加保勞保,也要為員工加保就職保險,反正,就是要去保跟勞保局有關係的險,所有權利才算數。
3.查詢個人有沒有在企業加保,以及明細資料,可帶身份證至最近的勞動局服務據點,抽號碼牌向櫃台申請查印個人過去在勞保局的保險記錄,及勞退金6%提繳的明細(總共兩份資料),您也可以就實際查到的資料,提供給勞動局,說明:公司未依法為員工保險(勞保或就保)、未依法提繳勞退金、擅自以無法規依據的理由苛扣員工薪資…等等,他們就會轉給處理的單位。
趁您的狀況剛發生,要盡快申訴及申請…目前勞保與健保是綁在一起的,除非您提出證明您就是不要保健保,這樣公司才可以免責,否則,您的狀況,同時也應向健保局申訴,請健保局一併來查,就您被公司扣除的1800反推,您的月平均薪資應達至少6萬元以上,才有可能會扣到這麼多~~~
以上,祝您盡早解決問題。現在各單位的服務都蠻好的,您可以先去電勞動局,他們會轉到對應處理的窗口,您可先詢問要怎麼辦理,再去辦,不用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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