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健保保費補繳問題

想請問一下

我於3/16離開前公司,4/1開始在新公司上班

中間會有約15天的時間公司沒有幫忙繳健保費用

請問我自行補繳是繳納15天的費用還是整個3月份的健保費呢??

因為我撥電話去詢問他是說我要繳一整個月份

就算我是3/30離職,4/1上班,中間有一天沒有繳到也是要補一個月

請問這是甚麼道理??

2014-04-28 17: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健保保費 問題
健保法第30條
....
前項保險費,應於被保險人投保當月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保險費。
=========================================================
所以,
依健保法,離職當月公司是不用幫您扣健保費(薪水條中若公司有幫您扣此部分錢,您應該去跟公司要回來)
若您3/30可以到新公司上班,依法新公司會幫您申報3月保費

3月您未加保,您應該到公所加保

另外,
健保費自負額部分是自己要繳,公司只是從您薪水扣款,公司並不會幫您繳,離職當月工作未滿整個月,公司就不會幫您扣,您也沒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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