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想請教一如果你是老闆或HR,看到這理由會有啥感想?
小弟我最近去應徵某某公司,因那間公司約6年前有待過,約做了2個月,當時主要是因為短期薪水不高,又有同業來挖我,總之就是當時不會想,所以就離職了,說真的:這件事算是我職場上覺得最後悔的選擇,
經過6年了,終於又有機會再回去了,(主要也是部門主管願意收留我)
前幾天人資打電話給我問說:當初為何離職:我是說:為了進修相關課程,需動不動請假,所以才離職
人資說他那是最後程序,應該沒什麼大問題,接下來剩下大老闆簽核即可!!
現在問題來了,所謂職場真的很小,之前有做過2個月的紀錄,這真是讓耿耿於懷,
不曉得大老闆會不會把我打掉,或是人資評分,職等會往下修呢??
小弟我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韋仔=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一如...(恕刪)
我不會,因為本公司試用期本來就是三個月
同期的多少會職開
而且己經這麼多年了
不過如果是幾個月前的話,一定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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