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有點話長
由於本人是畢業後第一次找工作(公司跟工作內容應該不適合公開吧?)
2013年11月,我在人力銀行看到了還算理想的工作職缺,馬上投遞了履歷,之後也收到了面試通知
不過在面試的時候,面試的人卻說其實他們並不缺這個工作(我所看到的職缺)的人
然後開始說他們需要有怎樣技術的人,而他們這職缺月薪是2萬9,問我會不會做或有沒有做過類似的技術
他說的內容跟我原本來應徵的工作實在差很多,而且我也不認為2萬9可以聘到他說的那種技術的人
我很老實的說我不會他要的技術,也說明了自己會的跟想做的,面試就此結束了,我也不認為自己會被綠取
詭異的事情來了,到了今年四月初,那間公司的人事連絡我,說我當初面試的那工作還有空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有上次面試的經驗,這次我在電話中再三確認工作的內容跟他們的需求,確實是我當初應徵的工作,雖然額外了增加其他的工作內容,但不成問題,人事便說會通知我進行第二次面試,我問說還要在面是第二次是嗎,人事說上次面試過了太久,所以需要面試第二次,我也接受了,他說時間會再通知
結果4月11日接到了第二通電話通知,我以為是要說第二次面試的時間,他卻叫我準備員工資料需要的東西(畢業證書、證件、存摺影本、印章、照片等等),要我4月14日早上8點開始上班,要我8點到公司之後連絡負責引導我的人,8點一到公司他馬上開始教我各部份的工作內容,就這樣一直做到中午12:00吃飯然後休息到13:00馬上又要我繼續其他工作,一直忙到18:00才把工作做完,負責引導我的人早打卡跑了,之後才有空拿著資料去找人事,人事說我的上班時間是8:00~18:00(中間含1小時休息),而且必須提前10分鐘到公司進行打卡上班,每遲到1分鐘便扣薪水20元,排休月休四天,大部份該填的資料都準備完之後仔細看了合約內容,合約上說工作時間是8個小時,便跟人事反映了合約的內容順便確認一下薪資,人事的解釋卻是我的月薪2萬5中已經包含了加班費用所以沒有問題,我聽完當下只覺得合約疑點重重,感覺簽了就無法回頭,便告訴人事說我大概不適合這份工作
想請問已經在社會打滾的前輩們,在中小企業這樣的事情是正常的嗎?還是我白白去幫人做了一天的無薪工?
先感謝各位閱讀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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