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9樓整層再裝潢
裝潢好後接到案子的負責人私底下找我們大樓清潔阿姨說給她8千元周末來打掃
打掃阿姨跑去跟9樓的委員講這件事
委員就跑去跟接案子的人說你們清潔費收1萬5賺太兇
接案子的人二話不說把1萬5全部退還請委員自己找人打掃
結果委員去找大樓主委說9樓裝潢好了請派人打掃
最後打掃阿姨一塊錢都沒賺到還是要來打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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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覺得到底誰有錯?
接案子的不應該發給打阿姨
還是9樓委員太小氣
還是阿姨太多嘴?
scorpio威 wrote:
公司9樓整層再裝潢裝...(恕刪)
可能有人覺得那個打掃阿姨很笨~
但我覺得~他的作法才是最聰明的~~
若是私下接了案子~被公司知道~那是否會被炒魷魚?
這樣不是工作都沒了~~
雖然最後還是要自己做~但至少沒有被炒魷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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