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一天上班8.5H~特休只給8H ?

是這樣的~公司因調降加班費~所以大部分員工抗議!

之所以又在稍做更改"好一點點"...

但所謂上有計謀~下有對策!

公司又開會了...

內容是:勞基法規定一個禮拜勞工要工作42小時!

但是本公司對員工很好!

09:00上班->10:30~10:45休息->12:00~13:00吃飯->15:30~15:45休息->18:00下班!

所以你們一天才上搬8小時~一個禮拜才40小時~所以公司要討回2小時!

更改為禮拜一到禮拜四~提早半小時上班!禮拜五比照原本!

所以一到四多上了2小時~這樣已經達勞基法規定的42小時!員工都同意!

問題是..............

做滿一年有特休七天~但公司卻主動換算成時數~7天乘以8=56H

所以禮拜一到禮拜四要請假~請一天假扣8.5H~除非你是禮拜五請假~這樣就扣8H...

病假~事假~陪產假~就連喪假也一樣! 一律換成時數來請假!

所以一年7天的特休~跟3天的陪產假~還有大家最不希望有的"喪假"...

全部都沒辦法休到7天~3天~6天........

時數不夠的請用事假或特休!!!

一天要我們上8.5H~但是特休只給8H...這樣可以檢舉嗎?
2014-04-13 14: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8.5
天空4120 wrote:
公司又開會了...

內容是:勞基法規定一個禮拜勞工要工作42小時!

但是本公司對員工很好! ...(恕刪)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一項: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何謂 "不得超過"?

人家法條規定的明明就是上限值,貴公司可以將之曲解為下限值~

未免也太有才了點~


再說了~

同條同項,為啥只講後半段咧 -- 還是曲解的?

前半段的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怎麼不講?


曲解法令,指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說,對自己不利的通通視而不見~

某種程度上來講,這種公司比不按照勞基法來走的更可惡!~
天空4120 wrote:
勞基法規定一個禮拜勞工要工作42小時!...(恕刪)


又不是勞改營

哪有政府敢規定最低工作時間的!?

拜託找一間老闆識字的公司上班好嗎?


臺灣勞工真的很悲哀,
都被惡質老闆以各種名目壓榨,

我老婆的公司規定如果請星期五和下一週的星期一兩天特休,
中間的六日也要算特休,
所以變成要用掉4天特休,
月初和月底的那周還不准請假,
老闆真的太過份了。



天空4120 wrote:
是這樣的~公司因調降...(恕刪)


電話打下去就對了.....

我們有些同事看別單位的加班眼紅,自己加不了班就打電話檢舉超時工作。
所謂人比人,氣死人,
人在福中不昔福,

可以9點上班,18點下班,
可以工作8 or 8.5小時就下班,
已經是很公務員般的工作了,

如果您有機會轉職的話,
您就會知道能有您貴公司這樣的福利,
在一般私人或外商公司行號上班員工多麼想要的不可及的境界。

看開點吧~



現在想想,
小弟寧可少賺一點,
也不要一天一半的時間都在工作。


看是那一間公司啦。叫那些現在沒舞台的學生去抗議。
8.5H 多的 0.5H時是要補週休二日的,這就是南部所謂的"假週修二日"由來

特休勞基法規定滿一年"7"日




kaku.kaku wrote:
所謂人比人,氣死人,...(恕刪)


人在福中不昔福???

小弟沒有說的很仔細...

小弟的公司就是外商公司~老闆與總經理是外國人...

所以這一切都是台灣人的協理建議的! 說:台灣有一半的公司都是這樣的!!

真的是台灣狗!!

小弟待的公司就是一天有一半的時間都在工作的!

18:00~18:30吃飯->20:30下班!

技術員底薪+全勤=22000~當天加班到20:30的加班費=223元...

讓你每個禮拜一~五共20天加班~也才4460元...

比起同事離職後~找到一份送文件08:00~17:00週休~薪水28000的工作...

至少這才是"福"...ok?

天空4120 wrote:
小弟的公司就是外商公司~老闆與總經理是外國人...
........
技術員底薪+全勤=22000~當天加班到20:30的加班費=223元...??...(恕刪)


這種假外商你也待得下去?!

便找一個台商也是一樣價錢

不用特別強調外商吧!

除非上述數字他付的是英鎊, 歐元, 美金 三者其一...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