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ound1216 wrote: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第一,做到五年後,我就30歲了,到時想走也走不了第二,要做到五年後才有,一年分紅個幾萬,這跟多領一些年終,有什麼不一樣,而且公司跟你說營運不好,那不就好笑了。第三,我根本覺得不可能。第四,不知該從何說起。」你自己都有這些結論那別人還能給你什麼建議?有了這些結論還無法據以採取行動別人能說什麼?
rebound1216 wrote: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正常人來說應該先加薪個3000不是等五年 或 十年....那你們公司連勞基法最基本的特休都沒有 , 制度上很不健全這種不會依法行事的公司 , 自己要特別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