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轉職的考量

小弟在一家公司當副課長,上週副理跟我談,
說單位要合併,會多一個課長,希望我降下來當工程師,
我的疑問是依照公司的規定,是兩次考績不合格,
輔導調職或轉單位,半年打一次考績,我還沒滿兩年,
且面談時也沒人資跟大主管在,這個在勞基法上有違法嗎?

另外小弟有面試兩間公司
一間在桃園,一間在南科
職稱:課長 工程師
待遇:14個月 14個月
薪資:50K 40K

現在很苦惱,因女友也在南科,且房子也買在台南了,
但是桃員的工作很有挑戰性,且面談的總經理一直邀約,
在南科的工作會穩定許多,且跟不用考慮吃住的問題,
如果是大大們會怎麼選擇呢?
2014-04-03 8: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考量
房子都買了,和女友的感情應該也很穩定了,就選南科吧!不要再節外生枝了。還年輕,更換工作機會還是有的,能力培養比較重要。

南北薪差一萬,但開支不只吧!但發展和公司前瞻還是考量!

zarxo wrote:
上週副理跟我談,
說單位要合併,會多一個課長,希望我降下來當工程師,


其實公司正希望你自動離職最好
而你剛好也在做這件事

房子都買在南科了,當然是選南科,再去多面試幾間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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