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朋友她在百貨公司販售服飾,3月份銷售量不佳,未達到公司所訂之目標,所以要被老闆扣3000,她的底薪不到兩萬,請問若是老闆真的扣薪3000元,是否有觸犯到勞基法.可以請各位幫忙一下,要如何幫助她,感謝了
Aznsilvrboy wrote:肯定違法。就算寫在合...(恕刪) 聽朋友述說,當時面試是沒有寫到合約的部份,有填寫的應該就人事資料的部份,可否向您請教,因朋友想等薪資單下來再說,但我提議她可以先向它們公司的區督導,聲明說扣薪的部份已觸犯到勞基法,朋友也覺得先向督導說明,但是,如果到時還是被扣錢了,現階段要收集的證據是什麼,感謝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