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300萬人. 勞工人數800萬 vs 軍公教人數80萬.所以3分之1的人再養3分之2的人.(誤~~~我錯了!!軍公教不能算.因為還是拿800萬勞工的稅金去付的). 然後勞工團體的代表是居然蟹老闆.而不是勞工本身所推出的代表.當勞工的人因該都知道.最沒資格代替勞工講話的是誰吧!!補充.我想我的標題是問勞工們 有資格或沒資格.這種是與非的答案.我內容沒提到服貿要討論的,要延伸的,可能要麻煩你們到新聞與時事戰.或許是我表達不清.導致於總得到一些答非所問的解答.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既然誰都沒資格代表誰...(恕刪) 是啊!區區幾萬人.2300萬的台灣人只2%都不到而已就能搞到這樣.那剩下98%正因為誰都不能代表誰.就繼續工作上網....努力的過著自己的生活.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台灣阿!! 謝謝您們的提醒.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既然誰都沒資格代表誰 的確,誰都沒資格代表誰。所以在談判前是不是該找出夠資格談判的代表?對各種產業的衝擊分析要不要先做好?要不要先跟業界好好溝通?上面這些都該建立個制度,然後來包裹表決才是正常的決策流程。要不然政府談判完就丟給國會說:我都談好了,國會一定要通過,一個字也不能改。那國會不就淪落成橡皮印章?天下雜誌的這篇看完我真的對這版本的服貿沒信心。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0758&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