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底解開了~原來不是資格不符讓你被資遣,而是資哥不符讓你直接走人
資格符合的資遣你,真的好好笑,資格符合的年資超淺難怪肯給資遣費
原來被大大們說中,就是不想付給老員工退休金和資遣費,就看後續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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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在安親班這行也超過十幾年了,相關的證照都有取得
怎知突然來個人事大變動,換了個高階管理人
說甚麼安親班法規有規定老師資格都需具備大學學歷
如果沒有的話,會資遣資格不符合的老師
但快60歲的安親班老師具備大學學歷的根本寥寥無幾~
學生都教得不錯,家長反應也都很好,否則這行做那麼久真的不容易
做不好學生家長就會互相口耳交傳,之後反應到管理階層那裏了
現在很多年輕老師都具畢大學學歷,但家長反應卻是經驗取勝
年輕的不是說不好,只是沒有那麼的細心(當然優秀的也有)
查了查網路安親班法規,似乎沒有硬性規定學歷這一項的法令條文
所以應該收集資料找勞工局申訴嗎?阿姨已經有不做了退休的打算
但就是爭一口氣!當然其他員工也會有所動作
光是勞保沒有實報薪資這點就有相當的證據
工作寄人籬下,看老闆臉色那是當然難免
員工忍氣吞聲,但業主太超過時員工也要相對的保護自己,現在的業主真的把員工吃得死死的
祝大家工作順利!
之前所謂的陳子璇條款,即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是有研議補習班師資提高到大學學歷,應該是還沒過吧
要資遣員工,也要有符合法規的正當理由
若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雇主要舉證才能為之
上有網友提到,同法第74條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另外低報勞保,會影響很多給付
請參考http://imlabor.pixnet.net/blog/post/35000357
檢舉相關請看
http://www.bli.gov.tw/sub.aspx?a=l4jDHDIGbjI%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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