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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跟我說嗎?>"

我是社會新鮮人
我上上禮拜離職了
我是企劃助理兼行政兼會計助理(算時薪的$90/H)
公司很小加老闆只有4人

但我是離職當天提出離職信 也沒等主管回覆就走了(因為極度不高興)
我把所有交接的資料放在公文夾後放老闆桌上就走了(包含辭職信)

然後今天打電話給老闆問薪水 當然一定被罵的很慘 我知道理虧不斷道歉
老闆本來不給的 後來又說等他找到人 我回去敎人後才給 (上星期5號是發薪日)
但我去上班的時候也沒人敎阿 自己摸索的
我只說不能先給嗎 他說那是你的事 不關他(老闆自己)的事
我只回答喔 又再問一次真的不能先給嗎 老闆就說很忙掛了(從頭到尾都很大聲)

想知道這樣我還能領到薪水嗎?
還是會被當曠職扣光光?
到勞工局申訴有機會嗎?


不爽的原因是
我想學企劃 老闆也說會有教育訓練
但真的工作了 老闆說他很忙沒時間敎 等過了旺季就開始敎
或者說有些事他交代給我 不如自己做比較快 然後雞飛狗跳的時候又丟出來給我
其他工作就是管零用金 打電話電訪客戶 採買道具 等之類的事..
有時候他不在還要送他小孩上課 (離職那天就是 最後我沒送是另一個同事送)
公司跟老闆家只隔一道牆..每天還要幫公司跟老闆家到垃圾...

是我對工作幻想太美好嗎..?

2007-08-06 19: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你會生氣是正常的
但處理的方式不對,把事情搞砸了
變成你反而要低聲下氣了
有沒有救??風向已經吹到老闆那邊,天知道!!
不過不怪你
畢竟年輕!!
真 天真!!
179187 wrote:是我對工作幻想太美好嗎..?
對!
人家當妳茶水小妹而已
家族型中小企業的公司,少獃為妙
換個大公司好工作吧



對了!薪水沒有人家先給的....又不是遣散費,說難聽點............你那天的行徑是"絡跑";還打電話要薪水?
你到底是有多少薪水沒領啊?
竟然直接走人之後,還要回去低聲下氣要領薪水??

基本上你又不是去機車店或麵包店當學徒 ,
出社會作工作有人教是福氣 , 沒人教很正常.
如果你一直不會又沒人教 , 通常不是你自己走就是老闆叫你走...
你可能真的太年輕了...
通常直接走人=薪水老子不要了!
像你這種做法..會被叫做爛草莓.
有點骨氣,不要讓年輕人被看扁了!

根據勞基法規定 工作幾天就有幾天的薪水
基本上你有勞力的付出 就會有錢拿啦
只是一般來說 你至少要等到該月的發薪日才有得拿

建議你打電話到勞工局去詢問 告知他們你的情況
他們會有比較完整且正確的回覆
就法來說
你有沒有照勞基法規定依工作年限提前通知
沒有的話
我可以扣你薪水
於情的方面
站在老闆的立場
我很不喜歡這樣的員工
如果要沒提前通知
我愛給不給是我的事

大大這樣的事
你可以反應
不然的話
我應該是不會給


??
zaza213 wrote:
大大這樣的事
你可以反應
不然的話
我應該是不會給
要是我~下個月再來!!

妳要我臨時找誰來上班?

損失從妳薪水扣,好不好?
zaza213 wrote:
就法來說你有沒有照勞...(恕刪)


大大
既然你談到法
這有則勞委會行政解釋令(與勞基法15、16條【預告期間】有關)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7f48db
參考看看

就這案子
我會先確認發文者的行業是否適用勞基法再論



勞工於離職時,本於契約終止之附隨義務,無論有無約定,自應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惟如勞雇雙方未有約定,而雇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至於雇主如因勞工未盡必要之交接離職手續義務,致有損害者,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這一條有沒有
問板大囉

版大會要到勞工局申訴
所以我覺得他有參加勞保
有參加勞保應該就有約束吧
??
那交接的意思是要跟下一個工作者交接嗎?
我負責的範圍我已經交東西出去 (零用金傳票等..)
也打了給下一位同仁交接事項給老闆
算交接嗎?老闆是要我在她找到人的時候回去敎耶..
我的行業是活動承辦 公關公司
我理虧的是我沒告知就直接丟辭職信然後走了....

還有關於勞健保
我的勞健保是用她先生公司的名義保的
他們夫妻各有一間合法登記的公司
我是在老婆的公司下工作 但確保在先生的公司名下
有人跟我說這樣違法???

所以結論是我拿不到了嗎?
會要領是因為父親節要到
我想買東西給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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