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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是公然污辱嗎?(文很長,請包涵)

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一年半了,規模真的很小,
我、老闆的女朋友、老闆的表妹(附上一個不到兩歲的小朋友)
在加上老闆總共也不過才四個人,一開始進去這家公司的時候
同時期還有五個新進同事,但是這一批同事,在過了一個月之後只剩下了兩個
之後公司陸陸續續在找的人,即使是業務部門,最多都待不過三個月
在今年二月份為止,短短也才八個月的時間,就走了十幾個
這些都還是自願性離職的,在四個人當中,我還是最資深的
截至為止資歷是一年六個月,但是從今年四五月開始
老闆對我的態度就非常的不好,一開始我以為是因為老闆的大腿開刀
身體不適才會這樣子,但是就他的病已經好了,對我的態度更是變本加厲
只要我稍加不注意,少為一點點的錯誤,很多事情都是對我大聲咆哮
因為是老闆的親戚,老闆的表妹有家庭,上午要帶小朋友上學
所以上班的時間有被特准延後一個小時上班,當然薪水也不像是正職人員那樣
大約在兩萬塊,這樣一來,一早的清潔工作就會落在我的頭上,我做也不是
不做也不是,從去年到職以來,上午的清潔工作就一路做到現在,卻是理所當然地變成是我的工作
即使只是一隻小黑蚊飛過去,也要找我的麻煩,九月份開始,老闆居然良心發現了
因為我上午的清潔工作而加了我三千塊的薪水,但是加薪過程也是令人很不舒服
在這家公司待的越久,就更令人深感厭惡,在罵人時候的情緒化更是讓我深深作嘔
動不動就說"去把對方公司買下來啊",或者是"你有什麼資格?是憑什麼?"這樣的字眼
言語上的百般羞辱與咄咄逼人,真的是讓我有作嘔的感覺,被罵當然是不舒服
但是我犯的錯誤有必要這樣子羞辱我嗎?我在想老闆是不是因為趕不走我所以才這樣
借題發揮、仗勢欺人,老闆要是想趕走一個人,當然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即使是資歷最深的,也是會不擇手段,想趕誰走就趕誰走,我想問的是
在勞基法有一條『重大污辱之情事』要是在辱罵我的過程當中,有讓我感到不舒服的言語字眼
我是不是可以去勞工局檢舉他,並要求資遣費?雖然我可以不要做
因為這樣的條文我不是很懂意思,知道那個老闆的為人是如此的下三濫
但是為了希望有特別休假可以去韓國,才會一路隱忍到這裡,有一天因為要趕給雜誌社的廣告文案
上午在老闆解釋過word檔該怎麼做的時候,說會給一份範本,要我照著範本做
結果卻也沒有給我東西,也沒有告訴我範本的東西在哪裡,我不想再去問他,怕又惹他不高興
情緒一來又是不耐煩,所以我就照著自己的方法做,做完了文案給他看
他說不是他要的,這時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超過下班時間兩個小時,老板看過之後當然又惹來一頓咆哮
隻字片語裡面百般的羞辱我,讓我在當眾面前難堪,老闆說晚上雜誌社就要截稿
問我怎麼跟雜誌社的人交代?咆嘯內容裏面包含了『你去把雜誌社買下來!』
非常大聲的咆哮我,請問這算是公然污辱嗎?因為要改文案,這時才甘願給我一份範本
叫他女朋友在旁邊看著我做,結果當我一邊做一邊有問題詢問的時候
他女朋友卻對著老闆說:『她看不懂我的東西,如果要改,她(老闆的女朋友)可以改給老闆』
這樣的舉動乎在間接跟老闆說,我不適合這樣的工作,要老闆開除我的意思(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最後是老闆的女朋友把東西做完了,我以為我晚上十點就可以下班,這時老闆說要訂披薩
問我要不要吃,結果我跟他說好,但是晚上十點,我的精神也開始不好,隔天還要八點半打卡上班
所以十點之後跟隔壁的同事(老闆的表妹)告知我要下班了,老闆的表妹說要我跟老闆說一聲在走
我出去看了一下老闆不在外面,所以就直接回家,隔天一到公司看到公司大門開著
想說一定是老板整夜沒有回家,每次他整夜在公司沒有回家,我就會倒大楣
等我做完清潔工作之後,他就開始在盯著我看了,之後當然亦是一頓無理取鬧
這時候做什麼事情都不對,反正他想罵你,即使沒有犯很大的錯誤,他說錯就是錯
過了一段時間,我也被逼到一個頂點,慢慢的我也越來越不忍讓他,也開始跟老板頂嘴了
只要老板說一句,我就頂他一句,但是那個人就是一個業務,說話的功力足以把死的說成活的
更可以把白的染成黑的,一張白布應是要把他染黑,還好沒有負責公司的財務
否則是賺沒多少錢還要吃上官司,當然會計財務的工作也輪不到我做
這是老闆的表妹對我說的話,在公司面對老闆也就算了,還得面對老闆的表妹整天疲勞轟炸
因為辦公司就只剩我和他,在還沒有彼此很了解對方之前,他就像是姊姊一樣在照顧我
但是日子久了之後,就會越來越知道彼此的為人,那種與人說話的言語跟方式真的很讓人感到不舒服
尤其是情緒化一來的時候更是沒完沒了,在公司只剩下我是一個外聘人員
卻是要忍受他們家族的情緒化,真的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假日的時候老闆的表妹也不放過我
更是看在我喜歡小孩子的份上,一個月有四個禮拜的周休時間
我經常就有五個禮拜週休時間要伺候他與他們家的小朋友,是我不懂得拒絕嗎?
面對那種的人的白爛個性,我心裡面在告訴我自己,我還要這樣到什麼時候?
要讓自己這麼不舒服到什麼時候?就像是被屎糊到一樣,甩都甩不掉,假日經常電話一來
就是要我出門陪玩陪吃飯,而且這一出去沒有到深夜12點更是不會放我走
小孩子他自己都做老公帶回家洗澡睡覺,而我卻還得陪老闆的表妹到深夜12點
我說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不一起吃飯也沒有關係,自己卻是孩子帶著就到距離我家一公尺的地方等著
我真的是很無言,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因為最近也到年底了,再過幾個月就是農曆年
今年家裡需要我的年終獎金,所以現在我也不能說想離開就離開,更何況後面還有四天的特休還沒有放完
是因為我不是他們家的人,所以才會這樣百般踐踏我嗎?老闆的表妹說話言語真的讓人感到極端的不舒服
他卻認為他自己說的很不好聽卻很務實很有道理,我該怎麼去認同這樣的人
卻被這樣的人一直死纏著不放

------------------------------------------------------------------------------因為內容煩長,若有看不懂意思的地方,請隨時發表意見,我會隨時補上
感恩各位網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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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家公司也不是沒有被人搞過
最後也是受不了勞工局疲勞轟炸
他自己也不想惹麻煩才勉強把錢還給一位離職的業務
要離職~~我每天都有這樣的想法
但是年底到了,家裡需要筆錢過年
想在待個幾個月,前兩天要接待客人
老闆有一點忙,其實我有傳簡訊給我的老闆
有針對上次的事情跟他道歉
我也有跟他說是我的不對,我也有反省過
後面還有四天年假沒有休完
大約在四天年假休完之後也過了六個月了
這半年內會找工作,找到之後就會離職
年底也快到了,在過2.5個月就是農曆年
我想有一筆獎金可以好好的讓我的家人過年
如果我的忍耐可以讓我的家人過一個好年
那最多也就這幾個月了

我一開始進公司的時候他的態度還沒有這麼差
我也曾經羨慕過他可以實現他的夢想、做他自己喜歡的事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幾個月前就開始這樣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得罪老闆什麼
經常就是藉口我的表達能力不好而大聲咆哮
有公事跟他談經查說不到兩句話就表現得非常不耐煩
實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跟他開會,最後就乾脆叫他那個表妹去跟他說
不然就是在開會的時候,講一些很讓人感到很不舒服的話語
他以為我待的最久就可以這樣對我仗勢欺人?
言語如此的百般羞辱,但是待的久也不代表我認同他吧
我傳簡訊跟他道歉是因為後面還有半年的時間想作想領薪水
但也是只有這半年了,公司最常年資的也就只有我
要在更多那是不可能了,也或許他就是想省一筆年終獎金吧
但是我也不是省油的燈,我更不可能是他想省錢就可以省錢的
但是如果他是想省年終獎金,怎麼可能還會加三千塊薪水給我
這才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勞基法規定,一家公司待滿一年之後就可以有七天的特別休假
公司還規定我要我排出來,還有年假是要人用排的
了不起在家休之前提前跟公司請假而已
還要叫人排出來,而且卻還規定我2013年的假要在2013年前休完
我是2012年6月1日到職的
那我的2014年1月1日~2014年5月31日這段時間要怎麼辦
怎麼會有人欺負人到這麼一個極致點
如果不是特休,一家比雜貨店還要小的公司還有什麼是吸引人才之處嗎?
充其量還真的只是父母開給他的一家玩具公司讓她把玩而已
還真的被同一批新進的同事給猜中了

依據勞基法規定,特別休假條件是以我的到職日計算的
從2012年6月1日到職日算起,我的年假2013年6月1日起就可以開始我的年假
直到2014年5月31日止才對,而不是公司單位想怎麼計算就怎麼計算
2013-11-10 3:53 發佈
你只說到老闆對你說
"去把對方公司買下來啊",或者是"你有什麼資格?是憑什麼?"
這些話應該還不至於構成公然污辱吧?
而且公司裡又沒幾個人
還都是他的親戚多
到時候應該也都站在他那邊

不過老闆既然這麼情緒化
上班最好帶著錄音筆之類
只要碰到他就開始錄音
不過別讓他發現
可能是年底了
老闆想省一筆年終獎金吧

jinseok wrote:
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一年...(恕刪)


其實挑戰在我就在
多爬山多吃萬里蟹
這種雞皮蒜毛的小事妳就不會放在心上
你問是否有公然侮辱
是要告他嗎
如果沒有錢沒有閑打官司
還是趁早打消這念頭吧

將心力放在找新工作會比較好喔
雖然很多人要為五斗米折腰
但自尊被踐踏的工作 趕快丟掉比較不會影響身心健康
到時賺到錢卻生病了 得不償失

整天煩這些有的沒的,你有天會發瘋
建議把老闆話當個屁..跟當兵一樣..建議不要跟她鬥
同時請假找工作,找到好的就離開
為了經濟被糟蹋大家多少都有,忍受程度也都不一樣

講現實點,有實力是老闆怕你.找工作也容易
於其花一堆時間研究對付他的辦法,還不容充實自己,並打開104找機會
我比較懷疑的是既然公司那麼爛
為什麼你還不走?
如果你覺得不爽,可以偷偷把罵你的過程錄下來去勞工局檢舉他
當然你這樣做的心裏可以平反
但這份工作你也做不下去了

基本上如果是我不是因為身上急需要用錢
這種公司我會二話不說離職的
因為時間久了,精神累積的壓力會讓人生病啊

是你自己不懂得拒絕

這樣的公司
這樣的老闆
其他人都走了
為什麼你還在?
不欺負你是要欺負誰啊?

告?
你連拒絕都不會了
還想要提告?
而且辦公室算不算公開場所呢?
老闆說去買公司買下來,你有什麼資格等等
這有算重大侮辱?
老闆脾氣不好,受不了你可走人
還在擔心年終?誰說一定要發年終?
特休沒用完不會連休四天接辭職啊

廣告那事情
老闆忘記教你是事實,但你明知不會,為何還不求問?
東西交不出來損失多少錢有想過嗎?
喇賽了才要老闆替你擦屁屁?

老闆脾氣不好你可以委婉告知
另外也可問一下為什麼他會發脾氣
切勿直接跟老闆對立
你要跟老闆對立,我勸你還是辭職比較好
這叫公然汙辱? 哈哈...
真是太幽默了 真的

jinseok wrote:
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一年...(恕刪)


「咆嘯內容裏面包含了『你去把雜誌社買下來!』
非常大聲的咆哮我,請問這算是公然污辱嗎?」

不是!

但是很情緒化

你這麼辛苦,何苦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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