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公司~我內人工作的地方~
W公司~派遣人力公司~
我內人目前在某事業單位當派遣約聘人力~
T公司的主管得知我內人懷孕後~
要求W公司須找一個人頂替內人的工作~
也說我內人可以自己找人來暫代~
我內人也遵照主管的意思找人~
人也順利找到了~
可是T公司的主管卻說人找到後把履歷拿給他~
也沒說要不要面試或幹嘛~
然後沒下文~~
後來在同公司有位同仁願意暫代我內人的業務~
(這樣不是很好嗎~熟悉業務~也不用額外花錢再找人)
這位主管還沒來之前~
公司的小姐請產假都是同仁來暫代~
也沒發生過啥問題~
去跟T公司的主管講明後~
主管卻說這樣可以嗎?????
我在找你們課長討論一下~
很擺明就是要另外找人來頂替~
百般刁難~
所以我想產假請完後~
我內人大概也回不去了~
因為我內人不是T公司的人~
假使有這種歧視孕婦的情況發生~
被迫離職~
T公司把責任推給W公司~
難道T公司都不需要負責任嗎??
派遣人力真的就那麼悲哀嗎???
孕婦不是免死牌,不必動不動就抬出 歧視孕婦 ...
wu_michael wrote:
很擺明就是要另外找人來頂替~
百般刁難~
所以我想產假請完後~
我內人大概也回不去了~
因為我內人不是T公司的人~
假使有這種歧視孕婦的情況發生~
被迫離職~
T公司把責任推給W公司~
難道T公司都不需要負責任嗎??
派遣人力真的就那麼悲哀嗎???
(恕刪)
T公司跟W公司是契約關係,
T公司想換人就換人,跟刁難無關~~
你太太回不回的去,跟T公司何干?
應該是找W公司吧!
而且還沒發生的事,你自己先想像?
1.難道T公司都不需要負責任嗎??
yes! 因為T公司就是不想負責,才用派遣人力...
2.派遣人力真的就那麼悲哀嗎???
yes! 國內派遣人員通常很悲哀...
為誰辛苦,為誰忙~~
所以如果知道要被做掉了...你老婆應該是不定期契約? 那就有以下...
1.資遣費一樣是要有的
2.預告工資謀職假一樣是有的
3.滿一年,勞基法特休也是有的
4.離職證明,如果是被做掉的...請不要簽,請派遣公司開具非志願離職證
5.工作年資,這個是派遣人力最後玩的地方,有分不定期契約及定期契約,關係到你有沒有累積年資
6.懷孕後到生產的福利要爭取
以上,不懂,請打去勞工局,勞委會相關單位問,不要不問,不要怕麻煩,摸摸鼻子走人
T公司怎麼做不重要...因為你老婆的公司是W公司
以前也待過派遣人力...建議除非找不到工作,不然真的不要碰...身份就是很沒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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