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公司
於下班時間及假日要求員工應輪值班
卻以不到基本時薪一半的價碼給薪
是否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惡意違反勞基法???(目無王法
)難道值班24小時地球會少轉一圈嗎
???難道值班24小時小於86400秒嗎
???難道人的一生就該蹉跎在毫無意義的值班上面嗎

俗話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
難不成我能用30塊新台幣買正常上班時間1小時的假???
如果這不是加班,那什麼才是加班?

例案(非本案):值班不給加班費,巧立名目給值班費(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628/33489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