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送貨司機假日時酒駕車禍
被吊照兩年,但是沒跟公司講,這一兩個月都開身分證的
一直到最近他送貨去軍營要看雙證件才曝光
這個不能開車的送貨司機...可以開除嗎?
要付遣散費嗎?
上網完全找不到相關的案例
s460731 wrote:
在不違反法令的前提下...(恕刪)
薪水夠多的話...我行啊....
台灣的老闆才沒這麼"善良"嘞
國外..勞資訴訟...資方比較吃虧...
台灣..是勞方吃虧...
因為國外有精神補償金的制度
台灣..沒有..(只有刑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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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例子...
是能開除...
我僱你...是因為你有開車的執照
你沒執照..我也沒繼續僱用你的理由
至於前兩個月的薪水...比較難追回
因為...對方也不是沒做事..一樣有送貨...
所以...薪水還是得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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