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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符合自請退休資格,公司威脅不退休就資遣?

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人~

我母親在一間公司工作已經超過25年已經符合自請退休資格,而我母親他已滿50歲未滿55歲,

他的勞保為舊制,最近公司一直逼迫她簽自請退休申請書,我母親認為他還能繼續工作不想簽這份文件,

因為公司無法強制我母親退休,公司的副理 協理 特助來逼迫我母親簽自請退休,

主管就恐嚇我母親若再不簽,就要以資遣的方式讓我媽離開公司。

1.我想請問的是公司能夠資遣已符合退休資格的人員嗎?

2.如果簽了自請退休公司會有一筆退休金會給我母親,但假設我母親不簽自請退休申請書被資遣,

而這筆退休金是否還會發給我母親?
2013-10-17 1: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資格 公司
說真的!!
沒有搞掉你,讓你退休金拿不到
還好心提醒你快退休,已經不錯了!!


ee_liao wrote:
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人...(恕刪)


若真的不行,也只好接受...
不過連這種事都要搞恐嚇
也真的太誇張了一點
這算有良心了,還願意給你退休金
建議先辦退休後請他們再聘用,一來退休金保住,二來你可再繼續工作
1帶個錄音筆之類的東西錄下主管恐嚇的話語

2.跟當地勞工局投訴,因為公司已經形同撕破臉了一定要你母親辭職,就不用顧慮太多

3.主管言語已涉嫌恐嚇,錄音可當作證據。

公司是想省點錢,所以要你母親早點退休,除非她真的體力、專注力等等有很明顯的衰退,

不然就不要自願退休。
01上嘴砲沒關係 但不要誤導人
上述網友講述的只是事實的一種
但是這情況應該可以找政府勞工單位諮詢(如果不相信公家單位就算了)
或是有能力找一些義務性質法務人員諮詢(專門對勞工問題的法務人員)
多問幾個 應該有很多方案可以選擇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
令堂已符合自請退休資格,
僱主要解除契約,
仍須依第五十五條退休金給與標準,
發給退休金,
不能以資遣方式處理;
勞保老年給付則可與公司協商,
採用資遣續保的方是延續勞保年資。
kennethchou wrote:
依據勞工退休...(恕刪)


所以說反正對公司也沒差囉
反正不管是自願或資遣都是要付退休金
請養成定期刪文的好習慣, 本文不會保留超過三個月.



公司都這樣說了...
最重要的事當時新舊勞保轉換時,是否有被迫轉為新制...
如果是舊制~在一家公司服務超過25年的退休金,就拿一拿吧
如果是新制~等他資遣你,多拿一筆資遣費

以上如果有說錯請指正

你有看過死神的眼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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