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械維修人員~工作內容就是負責至客戶處維修產品.........
以前加班時間以回公司打卡為準~超時即可報加班!!
現在卻改成以離開客戶公司時間為準~不管你開多久的車回公司打卡 就是以離開客戶的時間為準......
舉例:
早上8:30 公司上班打卡 出門維修~
開兩個半小時車去高雄客戶處維修~維修至下午五點半 離開客戶處.......
再開兩個半小時車回公司打卡~打了八點的卡 這樣不能報加班(理論上要從六點開始算).......
總覺得被凹很大......但是不知道到底合不合法!!!
今天我去高雄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出差~回程遽然要算自己的時間!!!
台中出差當日來回加班費?
王曉偉 wrote:跟派單說 不去
我機械維修人員~工作...
舉例:
早上8:30 公司上班打卡 出門維修~
開兩個半小時車去高雄客戶處維修~維修至下午五點半 離開客戶處.......
再開兩個半小時車回公司打卡~打了八點的卡 這樣不能報加班(理論上要從六點開始算).......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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