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店是24小時的,分三個班(早、中、大夜),每班一個人直班,沒有勞健保,店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老闆大部份時間都待在外縣市,大概1個禮拜會來店裡看一次,但是每到發薪日就找不到人
老闆每個月幾乎都會延遲發薪,說10號發薪,但以這個月來說,照理說原本9/10發8月份的工資,但是10號到了卻不接電話,一直到16號才有回應,先從營收拿了1萬5給中班,18號拿了1萬8給早班,然後一直到22號才把剩下的尾款付清,而大夜班的8月份薪資還沒支付,他說25號要給,但今天依然不接電話,他傳了封簡訊說10/8號要給他。
後來收到新的消息是,10月10號要結束營業,老闆說營業到10/10號,11〜15要幫忙整理店裡的東西
我們很害怕到時候東西搬走了,老闆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人去樓空,錢也要不到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自保,避免惡意倒閉,要收集什麼樣的證據??
他長期待在外縣市,他的資料什麼的,我們知道的很少很少
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記的負責人是另外一個人
然後我9月中旬就跟老闆說我要做到月底就好
我很掙扎,想要直接放空城走人,但是我覺得這樣的話,一開始老闆拖薪水是老闆的錯,如果我直接走人,就是曠職,就變成是我的錯,我怕他會找漏洞找麻煩,所以我還是照規矩來,提前說做要離職,做到月底,這樣立場比較站的住腳
我在想如果到時候,老闆10/10沒發薪水的話,我要押他的證件什麼的,這樣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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