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民視易言堂的節目
介紹李高昌先生幫助訓練視障朋友
練習樂器考街頭藝人執照 (佩服)
但在沒考過之前 視障朋友是沒辦法設攤位的
看到這裡 我有個納悶: 政策是不是太過於古板了
為何很多攤販可以隨便設攤
但對這些視障的朋友有諸多設限
看看國外的街頭藝人, 很多是一種市場取向
有好的技能的人, 有人看就有收入
技術不好, 沒人看就沒市場
但另一方面 也看到路上很多街頭藝人沒人捧場
其原因是 一部分人會認為是詐騙集團
這部分我又認為 管理單位沒有針對這些人的"身分"進行管理
應該讓我們知道 是不是集團的犯罪,
如果不是, 剩下的就是市場經濟了,
反過來看 路上很多的攤販: 推車 地攤, 檳榔攤等
除了警察以取締的方式臨檢外, 幾乎沒有有效的系統式管理
貓抓老鼠前腳走後腳繼續-最後就是亂
但如何做 視乎要有人呼應,人民團體看到 進而立法, 好像又離我太遠了
發文純粹想了解是否各位是否有相同的想法?
在國外許多國家,要從事街頭藝人表演也都是要考取證照或是進行登記的。事實上,臺灣的街頭藝人政策本來就是參照其他國家的政策進行規劃的。至於街頭藝人與身障者之間的關係,就麼說吧,街頭藝人的管理單位是各地方政府的文化局,不是社會局,這說明了街頭藝人政策在性質上是屬於藝文政策,不是社會救助政策,所以到目前為止,就我所知,各地的街頭藝人審議都沒有身障者保護名額或是加分的措施。
短鬢冷沾三徑露 葛巾香染九秋霜
高情不入時人眼 拍手憑他笑路旁
mbleolin wrote:
剛剛看了民視易言堂的節目
介紹李高昌先生幫助訓練視障朋友
練習樂器考街頭藝人執照 (佩服)
但在沒考過之前 視障朋友是沒辦法設攤位的
看到這裡 我有個納悶: 政策是不是太過於古板了
為何很多攤販可以隨便設攤
但對這些視障的朋友有諸多設限
看看國外的街頭藝人, 很多是一種市場取向
有好的技能的人, 有人看就有收入
技術不好, 沒人看就沒市場
但另一方面 也看到路上很多街頭藝人沒人捧場
其原因是 一部分人會認為是詐騙集團
這部分我又認為 管理單位沒有針對這些人的"身分"進行管理
應該讓我們知道 是不是集團的犯罪,
如果不是, 剩下的就是市場經濟了,
反過來看 路上很多的攤販: 推車 地攤, 檳榔攤等
除了警察以取締的方式臨檢外, 幾乎沒有有效的系統式管理
貓抓老鼠前腳走後腳繼續-最後就是亂
但如何做 視乎要有人呼應,人民團體看到 進而立法, 好像又離我太遠了
發文純粹想了解是否各位是否有相同的想法?...(恕刪)
換個角度,隨便表演一些"才藝"就在街上跟人要錢,和乞丐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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