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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會計三聯單作帳問題

客人點15份80元的餐點,總計1200元,稅額57元
正常來說總計金額應為1257元
客人要求開立的三式發票情形很奇怪
內容為 餐點 15份 80元 卻要求總金額1200元
請問這要如何開立,與解決
2013-09-09 13:20 發佈
品名: 便餐(餐費)
數量/單價,可寫可不寫
金額 1143

銷售額合計 1143
營 業 稅 57
總 計 1200
麥cherry wrote:
客人點15份80元的餐點,總計1200元,稅額57元
正常來說總計金額應為1257元
客人要求開立的三式發票情形很奇怪
內容為 餐點 15份 80元 卻要求總金額1200元
請問這要如何開立,與解決


請問你80元是含稅還未稅

照你說的稅額57元..80元應該含稅價..80*15/1.05=1143(銷售額)*5%(稅率)=57(稅額)

才有稅額57元這數字...

但你用1257這數字怪怪的...即使80元是未稅價...80*15*5%=60(稅額)才對..總計也是1260..

你客人要求開立的發票就是銷售額1143+稅額57=總計1200

1200 如果含稅 稅金=1200/21=57 銷售額=1200-57=1143 總計 1200

1200 如果未稅 稅金=1200*5%=60 銷售額=1200 總計 1022+60=1260
麥cherry wrote:
客人點15份80元的...(恕刪)

先弄清楚你們的產品是含稅金或不含稅金?
不然下一個客人你們還是未搞清楚計算方式!
如你們產品是不含稅金,客人要求開立總額1200元,那就是要你們自行吸收稅金!


樓上已經有人回答了

但是我還是忍不住要說~~

這個問題好可愛喔
看到有人回我好感動喔
首先,不是我可愛,是我被所謂的公家機構搞的一把怒油然而生;
才有點語無倫次,不好意思,各位高手
如果沒錯的話,售價應內含營業稅,也採二聯單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
卻被要求這要求那的...
正確的開法
未稅額1143 稅57 總計 1200
但硬是被要求開立
12件 * 80元 未稅1200 稅60 總金額1260
我覺得好嘔,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麥cherry wrote:
看到有人回我好感動喔...(恕刪)


沒什麼好嘔的啊,開多少收多少啊,他們喜歡這樣開你就給他這樣收呀,下次記得錄下來,A這幾十塊會不會太沒品了....
不知是否為你所說的這樣,是真的有那麼不要臉嗎?
他說當初沒說有稅額問題,不付
而對的方式不被接受時只能自行吸收,
這樣還不嘔嗎
賣吃的,賣到有發票,營業額應該不算少了

依法,賣價含稅(賣價不含稅,理論上就有逃漏稅之疑)

收多少錢就開多少(這樣懂了嗎?)

他給 1200,你總額就開 1200

他給 1260,總額就開 1260


公家機關在這種地方應該不會a這種小錢(要a就要a大的,那個呆呆會因為60為扣考積)

給 1200 就開 1200,跟你要 1260 ,就回 1200 是含稅,小本經營,依法開發票,『不能賣發票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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