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弟我早上有份正職的工作(一~五),想要晚上和假日兼職
於是就去應徵了Uniqlo PT,最後結果是錄取了,但是看到錄取通知上的事項
有一項是:無論正職員工或是時薪員工皆禁止『兼職』,看到這都傻了
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面試人員也都知道我能配合時間是晚上和周六、日以及國定假日
那現在這樣,我是要放棄嗎? 因為平時早上的工作跟Uniqlo的工作是完全不衝突的。
勞健保方面會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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