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業務回報
之前一個半公家機構的維護合約
被某離職員工創業的公司標走
維護內容是派遣1主管+4維修工程師
負責現場硬體維護
這案子從民國90幾年到現在
我們公司承接約有7-8年/次
中間也有沒得標過的
得標金額從民國90幾年當初30幾萬/月
到這次破天荒的12萬/月
(上次/年我們得標金額約是18萬/月)
其實這種案子不管誰得標
派遣的員工還是老面孔
員工不變...換的只是雇主(得標者)
我算一下12萬*12月/5人/13月(含年終)
每個人薪資只有2.2萬(還不含勞健保)
所以實際薪資一定更低
原來
22K是這樣來的
原來
低薪真的是來自於太多盲目的兢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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