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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問題.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第 14 條
(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
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
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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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我在今日(8/28)已提出辭呈
老闆以公司的規定說滿一年者(目前年資1年6個月)
必需於一個月前提出,所以要求我留任一個月
但個人感覺氣氛很沉重,可否依以上法條不經預告而終止契約

本人公司有以下事項

1.我本身為隔周休但雙周工時為93小時
星期一到五(8:00-17:30);
星期六(8:00-17:00)但星期六的卡會在12:00被打掉

2.當初進公司可能是傻了,答應跟公司勞退6%各半(等於公司只付3%,另3%從薪水中扣)

3.勞保金額低報

4.老闆經常對員工公然侮辱

接下來29天感覺精神壓力很大,懇請大家指教
2013-08-29 0: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契約
版主你好

我想你可以依照以下兩點跟老闆提看看,公司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看他是要放你走還是你到勞委會去申述,重點是你要有足夠證據證明以下兩點其中一點屬實即可,不過可能雙方會撕破臉

如果版主覺得沒差那就試著談看看吧

隔周休但雙周工時為93小時
星期一到五(8:00-17:30);
星期六(8:00-17:00)但星期六的卡會在12:00被打掉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看一下勞基法吧

依勞基法規定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一般情況,你提出後得20天才能離職(擺爛20天不會很難吧~~)
中間如果他受不了你的擺爛,叫你快滾,也正得你意
如果不是只到職3~5天or 1~2個月
要離職都得等點時間,做交接和給公司找人來接(或許公司很爛,但自己也不要跟著爛)
沒有那種一提出辭呈,就要馬上走人的..

-->>星期六(8:00-17:00)但星期六的卡會在12:00被打掉
如果你手中有証據
可以暗示老闆好聚好散,不然就是去勞工局....
他會懂的~~
如果你真的那麼想快點離職的話~

stanlie23 wrote:
版主你好

我想你可...(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原則上我不可能直接去談,好讓他數落
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寄發存證信函以舉證
我只想拿到當月工資ˊ_>ˋ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看一下勞基法吧

依...(恕刪)


我知道是20, 但公司規定是30
擺爛會被罵, 我不想無故討挨罵
老闆是有錢人的心態
他花錢就算沒有事做也要你待30天
公司也使出加薪這招
但是我辭意以決, 只想趁早離開

注意...

公司是能要求你要多待這1個月...
總要交接啥的....

你就這麼跑了....
萬一公司要你賠一個月的薪水...
你不是很幹.??

所以你還是得先宣告..公司違法...你要求中止工作合約....

最簡單的方式...
收集公司違法證據
列出可能的罰責...
ex:勞保金額低報-依xx法xx條罰x萬元...
交給老闆...

聲明
要我再多留一天,我就去檢舉
不是要找你麻煩,只是想今天離開
至於其它員工...我也不想管...
公司要不要改進..董仔你自己看著辦

cucubird wrote:
注意...

公司是...(恕刪)


留任一個月及交接都是ok的
怕是在這當中被增加工作量或刻意刁難
作最壞的打算,之前工作算很平順
提出離職後, 忽然有一種得罪了方丈還想走的感覺
我不過就是離職而已=_=

我8/27有口頭告知, 8/28有遞離職單
這樣算不算完成宣告?
還是一定要寄存證信函宣告




大大這就有點矛盾了
之前不是說連一天都不想去上
現在又說留任一個月ok

基本上離職日口頭提出就算
離職單上面有寫提出離職日吧
如果主管故意都不跟你談
怎麼算你都會超過一個月

我覺得大大你想太多了
既然決定要走了
該做的工作也都有做
何來得罪之有?

既然都已經要離開
擔心這些有用嗎
上面要玩你就會要求你做到最後一秒
最後可憐的是跟你交接的人

我之前要走
上面的也故意不告訴我要跟誰交接
還故意一直丟事情給我做
也不正式宣布交接的人
私底下卻找其他同事說要他們跟我交接
到我要走的前幾天才發maail通知說事情要跟誰交接
我有差嗎?這些都是我平常就已經在做的事了
苦的是要跟我交接的同事(沒時間把事情弄清楚)
時間一到我還是走啊
是我的問題嗎?

這種事情如果還要搞到存證信函就太小題大作了

只要你跟老闆說他違反勞基法,你握有證據看他當天讓不讓你走
如果你擔心他數落
一開始就直接嗆明,如果你要數落我,後果自行負責
記得找他之前順便錄音
到時候他跪著求你都會喔






stanlie23 wrote:
大大這就有點矛盾了
...(恕刪)


我已經寫好備戰了...

我也不是矛盾, 原本就是想說好聚好散
提出離職之後感覺就很詭異
昨天早上被老闆摸頭,但我還是拒絕
下午他好像抓狂,主管集合起來罵
最後下班他比了一個手勢= =,+5
要我想想,慢慢想...
之後無消息...(交接是還好公司根本請不到甚麼人,怎麼交接)

"eO4"~"LIN娘咧"
"你共蝦米肖為"
"公司今天沒有你沒差"
"你現在上班是在III小"
"我是老闆還你是老闆"
"你領誰薪水"
"垃圾""畜生"

以上公然侮辱的話在公司經常聽到

小弟有幸一年多來沒被罵過,所以我提出離職他好像很驚訝

今天聽比較資深的員工說,之前離職的不是被刁難繼續做
就是領完薪水就不回頭了,沒幾個正常離職的
我還跟他玩一個月,小心被他騙

公司多是4~5字頭的員工,約二十來位,製造業
我現在上班手機都開錄音了

當場撕破臉要是被打怎麼辦
過去一年六個月都待得住了,
現在辦理離職的二、三十天都不肯??你嘛幫幫忙!!

別人怎樣罵髒話,是別人的事,
你眼下的事就是做好交接工作,以及,蹲完看守期"監"。
做完你該做的事情,問心無愧就好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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