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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5 16:20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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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您好:
建議您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最好是寫清楚。那位老闆是說免費教您朋友;但您呢?也是嗎?

1.像這樣子的情形就是所謂的〝頂讓〞嗎?
算是

2.〝頂讓〞是否要簽〝店面頂讓合約書〞;需要公證人嗎?
攤位是那位老闆的嗎?還是那位老闆租的?(通常頂讓是頂讓那個攤子,〞地〞不見得頂讓給您)

3.591房屋交易網上的〝店面頂讓合約書〞是否就可以使用
如上所說,攤位是那老闆的、只要兩方無意見,這種制式化的都通用

4.〝店面頂讓合約書〞中的頂讓金可以填0元嗎?還是要意思一下給個幾萬塊?
請〞寫〞清楚,通常會上法院最後都是為了錢。

5.是否還有其它注意事項
如您要做,一個人接的起來嗎?進貨問題、庫存問題、營業時間、.......還有很多啦


小弟有前同事離開後,有自行創業賣點心的、還有去夜市賣格子什麼餅的,
大多有進貨及庫存問題、請考慮清楚;自行創業的已倒了、在夜市的那位還有在賣。

加油
如果這攤位是賺錢的!

請自己想想~你會把賺錢的東西~不用錢的送給人做嗎?

然後還要教所有技術?

是真的交情有這麼好~還是?

親戚之前看了間店面~連店面生財器具都包了~只要20萬!

看起來哩哩摳摳一堆~結果約一簽~仔細一看才知道

很多東西不是不能用~就是殘破不堪

最後還不是幾乎全丟掉!

至於技術教學~說穿了就是到別人的店去學習~

然後自己再回來摸索!

所以~仔細考慮清楚吧!

很多事~用嘴說不算數的喔!

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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