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老闆有違法嗎?


小妹我現在在一家電信特約店做門市,照理來說到職的第一天就要幫員工保勞保,
但這家公司卻在第三天才拿員工契約書給我填寫以及跟我要身分證件。
當我聽到資深員工說,老闆可能是怕才做幾天就跑了,業務上處理很麻煩,但這樣已經違法了吧!

還有員工契約書上說受訓期間一個月不給付薪資及任何補貼,這沒有違法嗎?
就算只有上一天應該有要給付薪水吧?

重點是面試時都沒有說,等到進來做了才知道...
2013-08-14 15: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老闆

阿彭妹 wrote:
小妹我現在在一家電信...(恕刪)


你可以去舉發阿!

最後你會發現!

你告遍了全台的企業,也找不到一間守法的!



正常都會一個禮拜內辦好!

lin761301 wrote:
你可以去舉發阿!最後...(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喔!

我已經打算不做了!
花12小時在那 沒有薪水 就是做白工
更何況要一個月..!!!


lin761301 wrote:
你可以去舉發阿!最後...(恕刪)

這真的正常嗎?
我們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會保了耶
就算是試用、訓練期那有不給薪的....不用多說檢舉牠
正常的公司第一天就加保了
試用期間薪水照發
你可以去勞工局舉發那家違法業者
加保...3天內都OK..沒違法

至於薪水~~請再CHECK 如何
當面問老闆 ..記得錄音

不然到最後會變成

老闆: 溝通上的誤會




用力給他檢舉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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