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大家一股腦的談22k,究竟政府(如果還算是的話)還有沒有讓爛雇主提出申請?
這個可不比最低保障薪水
bedebah1974 wrote:
經常大家一股腦的談2...(恕刪)
一直都在阿
應該說現在更進化成
1.月薪制部分:
(1)102年1月至3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0月16日勞動2字第1010132719號公告:「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09元,並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2)102年4月1日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4月2日勞動2字第1020130620號公告:「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047元。」。
(3)月薪制人員於102年1月至3月約定之月薪不得低於18,780元;自102年4月1日起約定月薪則不得低於19,047元。
2.時薪制部分: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0月16日勞動2字第1010132719號公告:「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09元。」。
(2)自102年1月1日起,時薪制人員約定時薪仍不得低於109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