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大大,我實在是苦水難吞
這星期面試某家軟體公司,第一次面試時老闆娘直接就問你做過哪些出貨的作品,
我講了幾間之後,就開始問你履歷表上面填的資料,
後來開始越問越跟工作沒有關係,我大概沒想那麼多,面試不就是聊聊,
後來她問到懷孕計劃,講到育嬰假什麼的? 政府這個措施對企業不好什麼八啦八啦的~
讓我很無言,面試結束後跟我約第二次面試
回到家中,努力地上網看ptt查該公司評價,
說這家公司:
1.前員工的輕身經歷,供各位參考,要面試這間基本上可以不用去了 ...
2.理階層的管理方式,大有改進空間,或是他們根本就還沒覺醒,難怪一年下來可以離職快40個員工
3.這家公司很雷.要來這邊上班,要撐得住高層的摳跟輕蔑的酸語,跟習慣天龍高層
4.給想在XX科技工作的你,還有更好的工作在等著你
一間公司被人寫了這麼多,看來必定是很雷~
到了第二次面試
老闆先看了作品之後,
一樣開始問我懷孕計劃,再來問履歷表上面填的資料,
像身家調查一般,最離譜是開始問我的家族病史,
讓我就如同被扒皮的般地十分不舒服,
開始不斷地批評我的作品,嫌東嫌西,
根本就是歧視己婚人士
於是老闆說明之前的員工就是請了產假再請育嬰假之後就離職,
那也不用把氣出在我身上
我記得這份工作是貴公司主動找我去面試的,
看來不是要找人面試,看來是找人去羞辱的
我想的說的是這樣的面試感受真的很差~
我好想投信到勞工局去~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之一修正案,確立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的具體範疇。
包括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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