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減薪嗎?

2011/07/19到職,2013/7/31自提離職。
公司在最後一天,也就是離職日的最後一刻,叫我簽一份減薪同意書。
表示因為我2013/1~6月的績效考核不好,所以2013/7/1就減薪生效。
所以即使我7/31離職了,7/1~7/31的底薪已經被減了4800。
請問公司可以這樣說減薪就減薪嗎??
2013-08-01 22:27 發佈
不行唷
這樣勞工不就隨便被減薪
政府搶錢 wrote:
2011/07/19...(恕刪)

政府搶錢 wrote:
2011/07/19到職,2013/7/31自提離職。
公司在最後一天,也就是離職日的最後一刻,叫我簽一份減薪同意書。


如果你簽了這張紙, 表示你同意, 所以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你不同意, 也沒簽字

公司不能減薪

已經講明了是 "同意書", 簽了就表示 "同意", 不是嗎 ?
亍仧 wrote:
如果你簽了這張紙, ...(恕刪)


那份合約是有效的?這是公司自己搞出來的一套吧

我查網路上的說法,不管是加薪或減薪,公司都要跟員工面談且經過員工同意後,才能加減薪。
只是加薪應該沒有員工不同意,所以公司就直接調整。
但是減薪就要看勞資雙方協調的結果,我納悶的點在於我離職程序都跑完了,才叫我補簽同意書。
可能怕我去申訴吧!
因為7/1~7/31的薪水在我離職那天就已經算完了(公司是1日發薪),所以早就把我七月的底薪減薪了。
可是我沒有接到公司的告知或約談。

政府搶錢 wrote:
2011/07/19...(恕刪)


同意書為何要簽?????? @.@.....
不簽不能離職嗎?........
不要簽阿!!都已經告知離職還要簽什麼東西
政府搶錢 wrote:
2011/07/19...(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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