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我工作是排班的作四休二.今天我去辦離職.因為昨天跟前天是我排班班表.排定的休假.但是人資卻寫我的離職日期是前天.因為我休假沒有工作不算薪資給我.不過我同事跟我說那兩天是有算薪資的.那我今天去辦日期卻寫前天的?.是我同事正確還是人資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