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公司啊

才剛到一家公司不滿一個月,因極度不適應所以想離職了,提了一個星期老闆都不太願意談...
然後今天找我談了,竟開始耍起流氓,在室內抽著煙拿著我的履歷說,你叫某某某是吧?我知道你家有哪些人,住在哪裡哦!威脅說什麼不能想走就走啊,還講了一堆根本與工作無關的廢話,態度差到一個極點,真的跟流氓沒兩樣,活像個神經病,有幾件事情想請教大家一下。

1. 當初有簽一個合約,依稀記得內容有需做 2 年,試用期 3 個月之類的,但當時老闆急著要收回所以也沒時
間看仔細,就只能簽了,雖然老闆有"口頭說" 如果要離職還是可以的,請問這種合約有法律效力嗎?

2. 今天約談的言行事實上已經算是在威脅了,而且感覺非常差勁,這樣是否該去警局備個案?備了案能幹嘛?

3. 另一個人(副總)有說,你就順他的意做滿三個月再走嘛,但我認為態度即然都這樣了,我很懷疑真的做滿三個
月就能順利走?因為這很像勒索,會威脅你第一次,就會威脅你第二次...第三次,感覺是沒完沒了的。

人生第一次遇到這種鬼公司,請問到底該如何處理較好呢?
2013-07-20 1: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如果貴公司有禁閉室的話,那你就忍耐一下吧!!
平安退職才是真的!!
千萬不要硬幹,沒有力量的正義都是愚蠢的!!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如果你的條件是不領薪水現在馬上走人你願意嗎?雖然有合約,但是如果不履行合約,合約上會有賠償的問題,先弄清楚再說。通常合約你有一份,公司也會有一份,不可能只有公司方面才有吧!另外下次老闆如果找你談,記得偷偷錄音,如果他有恐嚇,威脅的行為時可以保護自己。

caption wrote:
才剛到一家公司不滿一...(恕刪)


能不能說貴公司是作那種行業啊?

caption wrote:
才剛到一家公司不滿一...(恕刪)


你這公司是討債公司嗎...
沒錄音嗎

















-------------------------

再提一次 然後記得錄音
現在就走!!!! (認真的)

不要做滿三個月才走喔!!

既然是試用期三個月
那你看合約
現在走是沒問題的
反正就是不試用,(也不用賠償)

但你滿三個月後過試用期
你就要賠錢了
(一般都是賠一個月薪水)
但公司如果有發制服與鞋子這些你要賠償

有問題到勞委會申訴就對了

另外下次記得要錄音

(要有兩個錄音的,怕一個失敗,
萬一你用手機錄音請改到飛航模式
,避免手機有人打電話來中斷錄音)



ps:你到底在那間公司工作阿? 很好奇...
如板上其他人說的~ 如果是八大行業~
那方法就不一樣了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Q1-A
caption wrote:
1. 當初有簽一個合約,依稀記得內容有需做 2 年,試用期 3 個月之類的,但當時老闆急著要收回所以也沒時間看仔細,就只能簽了,雖然老闆有"口頭說" 如果要離職還是可以的,請問這種合約有法律效力嗎?


有簽合約…到時候對簿公堂時,法官也會看「您從公司拿了多少好處?」和「您簽約的年數」來作個比較,正是所謂的比例原則,總不能薪水沒特別高、沒有簽約金、一年也沒多給獎金還要綁2年吧?!
某公司業務人員有出國出差…就得簽賣身契2年=>無效。
某公司人員每年受派去上課…就得簽賣身契2年=>無效。
至於老闆口頭說啥…基本上沒啥用… 一切依法辦事!
我老闆也曾說要加薪…2年過去了~沒啥動靜!

Q2-A
caption wrote:
2. 今天約談的言行事實上已經算是在威脅了,而且感覺非常差勁,這樣是否該去警局備個案?備了案能幹嘛?


想辦法再和老闆談一次,想辦法偷錄音下來,保護自己~備案倒是不用啦~沒多大用處!
到時法院見時能派上用場!

Q3-A
caption wrote:
3. 另一個人(副總)有說,你就順他的意做滿三個月再走嘛,但我認為態度即然都這樣了,我很懷疑真的做滿三個月就能順利走?因為這很像勒索,會威脅你第一次,就會威脅你第二次...第三次,感覺是沒完沒了的。


要走就堅決時間到收舖蓋離開…不要讓他們得逞~
得逞一次~ 您下一次要走就難上加難~

樓主加油!

哈哈...感覺很像八大特業對不對?不是咧~是一家很正常(或許吧)的小公司,做的生意也是正常的事項。

至於所簽的合約因為老闆急著要簽名收回,所以也沒看清楚內容(這點實在大錯),一般來講應該要有審閱期而且要"一式兩份",但很抱歉通通沒有,只是我不清楚的是,如果合約已經違法,那這份合約還會有效嗎?

另外第一時間沒錄音,是根本沒想到老闆突然變流氓,沒人想得到一家正常的公司老闆會突然變成神經病吧。

其實雖然副總說就好好先做三個月(事實上我懷疑他搞不好扮白臉的),讓老闆面子保住有台階下(見鬼了,員工要離職是有失什麼面子?),但經過這些事情事實上我也不太相信就算做滿三個月就能好聚好散,而且都已經露出流氓樣了,還能當沒什麼事繼續待公司嗎?

而且這樣的事據說也不是第一次了,先前也有人被這樣耍流氓過了,只是後來到底如何也沒機會再問(搞不好也問不出什麼)。
那你就擺爛。

看到時公司還讓不讓你走。
人生就像玩大富翁遊戲,越晚加入遊戲就越沒有機會翻身,只能永遠踩在別人的土地上且付出自己微薄的金錢。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