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誤解樓主意思.."公司的特休和婚喪假,公司只願意給你每天1/4天的薪水"..對正常領月薪者的意思="公司的特休和婚喪假,公司要扣日薪3/4"..所以猜測..樓主的薪資可能=有做才計薪=休假或周六日國定假日通通沒薪水..因為沒做.."公司的特休和婚喪假,公司只願意給你每天1/4天的薪水"=額外賞賜..
六日和國定假日是有給半薪不過這間公司薪資算法是我遇過最詭異的一間,例如跟你說你的月薪3萬好了如果碰到過年這種休假比較多的月份,你的薪水會只剩下原來的2/3不過聽說3X年來都是這樣,所以老闆越人渣看來可以在台灣活越久
sinwang wrote:小弟最近剛到一間新公...(恕刪) 詭異!?公司會跟你說:不爽不要做!你要去申訴、檢舉?去啊!你能得到什麼?最終下場,拿到你該拿的,然後離職或被迫離職...那公司會怎麼樣?不會怎樣,罰那種小金額,有哪家公司會怕的!?而且罰金不會給被害者。這才是最詭異的地方。勞工就是被吃死死,然後還三好+一好,不然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