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目前是待業找工作
只是前一個工作是因為公司是責任制,總是三天兩頭加班又無加班費
又加上裡頭的老鳥總是針對我、找我麻煩而主管就是一句他無法處理
所以我離職了,而這樣的離職原因似乎在面試時不宜提起
而我面試幾乎都是同一性質的工作,所以轉換跑道說法也不太適合
想請教各位都是如何包裝離職原因這個說詞, 3Q !!!
就老實說上一份工作是因為責任制而離職的不就好了?(我就是)
要是萬一又應徵到責任制的工作
面試官看了自然不會再錄取你
自己也省得到時候錄取又要痛苦一次
再不然我還有幾個理由給你參考
1.公司重心轉移至大陸(或其他國家等等)
2.想挑戰自我能力(這是好聽的講法,實際上我是想找到條件更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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