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考公務員無非為了求安穩,但自己的目的是為了有公務員身分將來有機會能夠對曾經欺辱與陷害過自己的惡人進行反擊,雖然有認識的立委議員但事過境遷當時沒搞大把見人說人話的腹黑主管拖下水,把膿包揭開鬥這兩個壞同事個魚死網破想想有些可惜
想聽聽有人因為曾被無良主管找理由抓住小辮子Fire和被老奸巨滑的惡同事陷害而發憤成為公務員,最後成功利用公家身分與人脈報復(應該說"依法行政")玩死那些曾在民間公司整垮你的壞人嗎??
supersunday7776 wrote:
你應該去考警察吧!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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