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面試的公司有錄取了,年薪大概15個月加固定獎金約50萬,
退伍後晚人家一年才出社會,我知道這薪水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了,
但面試完後我總覺得好焦慮,是不是還要想辦法兼差再打一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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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要炫耀22K的意思,只是把實際情況跟大家討論一下,
畢竟我算過底薪三萬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自己過活真的是夠用了,
但因為是外地求職,房租加上伙食一個月也去了三分之一,
要是孝親加上存款,其實在娛樂上能動用的錢已經沒剩多少了,
我知道應徵上人家也不一定要用你,但這份工作內容其實就是我的興趣,
我比較不喜歡換工作,高中畢業後的PT也是一做做了6年,
如果可以我當然會想一直做下去,
要是大大們真的覺得還是炫耀文的話,麻煩就回報吧!
我真的只是純粹想問一下各位前輩們的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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