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公司,尚無法務人員的建置~
想要撰寫有關於公司 "公務車的使用辦法"。
尤其對於有些司機,
習慣會酒後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的,
一般公司會用什麼辦法,
明訂在管理辦法之中,
在萬一不幸出事時,
歸避公司的連帶責任??
我知道,
公司當然有必要的管理責任,
只是有些人習慣不太好,
借車的時候沒喝,
借出去才開喝,
希望能有效管理公務車的使用責任。
因為公司公務車對外就是代表你們公司,訴訟對象當然是包括你
們公司,公司缺乏行車前安全檢查、行車安全教育...等相關規定,
或是有相關規定但駕駛未遵守,受害人還是找你們公司,公司須先賠
償受害人,再由公司對司機提出民事部分。
行車肇事因素過多,酒駕、逆向...等或許可歸責於駕駛,但有
些因素如:疲勞駕駛、突發狀況...等,如果全把責任歸到駕駛,相
信應該沒人會願意去擔任(薪資高也許有人願意,這又另當別論)。
像疲勞駕駛、酒測這些公司在行前檢查應該會知情(不知情的畫責任
公司一定有責任),建議參考軍中行車規定(雖然軍中很多在挑戰規定,
但相關資料至少很完備)。
有相關壞習慣的人員,還是請給予相關警告或是逞處,最後不行
只能請他離職。一般派車就連要加油都要有報公司,司機能隨便開的
話那代表彈性很高(有好有壞...難聽點就是沒制度)。
Aboutforty wrote:
大家好,
小公司,...(恕刪)
誠如樓上大大所說的
公司車在外面跑,上頭的LOGO就代表著你們公司,
如果出了事情,公司不管怎麼樣,一定都會被波及到,這是無法避免的
但是我覺得在辦法中,可以考慮明定類似以下之字眼:
(我不是專業法務人員,所以用字遣詞可能還要再調整)
當駕駛因為違規、酒駕、犯罪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意外發生時,
受害者對於公司的請求賠償,必須由該違規駕駛人負責賠償,如由公司先行賠付受害者時,該違規駕駛人必須賠付公司之支出。
至少以後跟違規駕駛打官司時,可以有所依據
另外就是未出事罰則的部分,
貴公司也可以考慮放置一台酒測機在出車登記的地方,然後要求借用者出車前要求酒測,回來也要酒測
如果有酒駕反應,就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處罰(如警告單,考績扣分,減少津貼,禁止借用公務車等,但是能不能扣薪我就不知道了@@")
如一再違反,為了公司好,還是考慮請他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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