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職日期是6月底,最後工作日期是6月30號...重點來了,如果被公司故意弄成6月28號,這樣會剝削掉兩天,這樣有辦法反應嗎?(因為有離職同事被這樣弄過,但他沒反應因此作罷過)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有遇過嗎?感謝各位。小弟領的是月薪。
Liam0913 wrote:最後工作日期是6月30號...(恕刪) 可以再多提供一點條件嗎?例如Liam0913大您是領月薪還是領日薪?6/29 , 6/30實際上有上班嗎?若大大您是領月薪且29,30是沒有上班的,那離職日期就是28
Liam0913 wrote:不是,這是我自願離職...(恕刪) 我不懂你要申訴什麼,你一開始就寫到了,你提出自願離職,公司只是請你提前走,原因也許是省錢,但是另一個說法是不需要你交接,公司也沒苛扣你薪質啊!,如果你很堅持要領 6/29 6/30的薪資,那你就做到7/1或7/2,不就可以了。